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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办〔2019〕41号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长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醴各单位:
《醴陵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
醴陵市林业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醴陵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1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醴陵市林业局(以下『简称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关∮于林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油茶生产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本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国家公园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资料。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管理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规划,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规划,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山林纠纷案件的组织协调、督促Ψ指导和协办工作,提出权属纠纷处理决定的建议。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第四条 市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承担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拟订ω林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ㄨ林业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ω 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林业及其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建议;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规划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本单位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代表本单位卐受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回々复工作。
(二)造林绿化股。综合管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油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规划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协调、督促全市野生动植物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
(五)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第六条 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23282203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