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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01 作者: 来源: 字体[ ]

                醴办〔201940

                 

                 

                中ζ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长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醴各单位: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30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醴陵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1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城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ξ: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相关㊣ 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ξ 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资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等工作。

                (四)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许可,及其批后监督管ω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负责城区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物立面和色彩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景观照明设计方案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负责城区◆市政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单位和个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桥涵、照明及依附于城市道路上建设各类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设置城市家具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功能照明设计方案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卐目规划;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和验收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城区公ω 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广卐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停车★场建设规划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使执法权限▼内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综合整治行动;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数字城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计划,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ζ 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城区数字城管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一)参与城市新、扩、改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中∏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评审、验收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行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移交的有关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接收并依法查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移送的相关案件;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监管职能,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行使。

                2. 与市公安↓局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和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执行■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违法违规停放车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道∞路范围内的静态交通秩序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城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卐制;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档案、保密、信访、会务、提案议案工作;负责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督察督办、综治维稳、扶贫攻坚、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以↑及消防、防汛抗旱等日常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出入境管理⌒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项目的年度计划和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专项经费分配计划、财务预(决)算、收支计划的编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 机关资金拨付、费用报销、财务核算和会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负责々财务票据领用、非税¤收入缴存;负责采购、供应、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服装等执法装备工作;负责采购、供应、管理局机关后勤物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评审结算;负责统计工作,提供会计信■息;负责对所々属单位财务进行检查监督等工作。

                (四)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指导、监督城市管理工作中法①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负责全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指导考ㄨ核监督;负责对全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把关;负责承办全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核、法律咨询等工作;参与全局重大执法行动,对复杂、疑难执法案件直接介入查处;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Ψ授权或委托权限,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初审建议□并上报;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审批案卷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联系、指导、监督法制员队伍开展工作。

                (五)市政市容管理股。负责城←区道路、桥涵、照明及其附属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单位和个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管网、桥涵、照明及依附于城市道路上建设各类管线、杆线等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监管备案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和城市家具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功能照明设计方案审核、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城区排水防涝、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教育、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参与行业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立面和色♀彩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景观照明方案设计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评审;负责组织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审核、施工和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秩序、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和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等综合整治行动。

                (六)环境卫生管理股。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垃圾◎终端处置设施除外)的监督管理;参与旧城改造◥、新≡城建设配套建设环卫基础设施的方案评审与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相关计划、调度工作;组织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指导监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宣教股。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城管文』化建设、组织大型文宣▂活动;负责组织全民城管教育活动;负责介入█城管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及典型示范,获取现场资料,及时向新闻媒体报送相关资料;负责管理和维护公益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建设;负责全局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落实;负责收集、分析、研判与城管ㄨ工作有关的网络舆情信息,妥善处理有关网络舆情;研究城市管理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服务城市管理顶层设计;研究全市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服务局党组决策←;研究国内外城市管理发展动态,收集有关信息;研究城市管理领域的社会管理创♀新问题,对城市管理的热点、焦点、难点提◆出对策并组织落实;负责城市管理理论研究,参与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城市管理智库建设的相关工●作

                (八)考评室。负责制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标准;负责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的检查、督查、考评、督办;负责制定街道、社区(村)、单位、小区容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重点项目、目标管理等事项的〇行政效能监察;负责本系统城市管理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暗访、曝光、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的监督、指挥、调度协调和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全局查违控违考评工作。

                第五条  市城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第六条  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330日施行。

                 

                 

                 

                 

                 

                 联系电话:23223938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20193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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