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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办〔2019〕30号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醴陵市
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长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醴各单位: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醴陵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醴陵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醴ω陵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1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醴陵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作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市住建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第三条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执法。
(二)负责拟订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措施。负责组织和监督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格审核、配租、租赁补贴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报批和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劳务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监『管和招标代理机构管理Ψ;指导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活动。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和咨询单位资质申报初核;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合并审查、概算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 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规范全市房产交易行为;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基础和公用设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合并验收;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七)负责编制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和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燃气、生活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全市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发展。
(九)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政策;负责组织建筑行业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重ぷ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建档案和城市建设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智能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卐督管理。指导建立全市各级物业管理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的使用;指导和监督白蚁防治工作。
(十一)指导和√参与编制与人民防空有关的规划;负责人民防空领域的行政审批;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负责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管理、监督检查。
(十二)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并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 标的人民防空建设;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卐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三)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计▽划拟订及和平时期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军民融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和参与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 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草案;对人防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城乡建设、房□ 地产和人民防空领域信息、统计、市场研究、科技研究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受理△和调处职能管辖范围内的信访、投诉和纠纷。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武装部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将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划入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第四条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电会务▂▂、综合调研、考察接待、机要保密、档案文书、对外宣传、计划生育、综治维稳、舆情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办理;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拟定重大信♀访案件应对方案。负责局(办)系统信息】保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参与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各类各项资金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调配年度各项资金并监督执行。战时承担防空袭经费和物资计划【工作,并协调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保障。
(四)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咨询、汇编工作;承担相关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回复;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合并验收工作;承担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
(五)建筑业管理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建筑业企业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的申报管理〖及施工许可审核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监理、质量检测企业资质监督管理以及外地入醴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综合上报和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劳务管理;参与住建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指导城建档案和信息化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全市建筑节能、科技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的工作;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指导行业内科技成果鉴定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的工作;承担科技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工作;承担公╳共用房的建筑节能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使用的监ξ管工作。
(六)市政工程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全市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年度计划并督促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审查和综合验收;负责城市建设方面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和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污『水处理费拨付的核定工作;负责生活污水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负责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停止供水审批和因工程建设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负责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及燃↘气建设项目竣工ぷ验收备案;承担供气、排水、供水等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参与行业的有关应急工作。
(七)质量安全管理股。牵头组织全市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基础和公用设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仲裁工作;承▼担组织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参与行业的有关应急工作。
(八)勘察设计管理股。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技术论证等前期工作;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和规范性制度的拟订;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场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监督实施各类设计标准执行的工作;承担全市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报和勘察设╱计注册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合并审查、概算审查和施工图“多图联审”;承担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工作。
(九)村镇建◣设管理股。参与新型城镇化工作;承担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和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发展工作;参♂与编制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村镇建设资金计划;参与村镇建设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定点工作;参与指导村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十)招标投╳标管理股。承担全市房屋工程、市政、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监管和资料备案。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和湖南省计价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十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股。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相关工作。
(十二)城市更新股。负责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房屋征收补偿费用,负责审核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指导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负责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改造项】目的申报和管理;配合分解中央和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监督使用棚改相关资金的项目;指导老旧小区整治工作。
(十三)住房管理▽股。编制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政策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措施▃;组织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和监督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格审核、配租、租赁补贴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 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立全市各级物业管理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白蚁防治工作。
(十四)人防指挥通信股。组织拟订、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类保障计划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拟订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全ξ 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并参与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与驻醴部队的沟通联系工作;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承担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十五)人防◇工程管理股〒。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承担全市新建人防工程的论证、立项、施工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承担全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承担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工作;承担全市〖人防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拟订及和平时期开发利用;战时承担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的工作;指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人防工程。
第五条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实施。
联系电话:23283189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印发